2024年9月19日

继物联网、云计算之后,大数据已经成为当前信息技术产业最受关注的概念之一。大数据是为了更经济地从高频率获取的、大容量的、不同结构和类型的数据中获取价值,而设计的新一代架构和技术。人们普遍将该定义概括为四个“V”,即更大的容量(Volume,从TB级跃升至PB级,甚至EB级)、更高的多样性(Variety,包括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以及更快的生成速度(Velocity)。前面三个“V”的组合推动了第四个因素——价值(Value)。

全球技术方面,2013-2021年全球大数据产业专利申请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21年全球大数据产业专利申请数量上升至12816项;2022年截至10月20日,全球大数据产业专利申请数量为6216项。

国内市场方面,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VR、5G、区块链、边缘智能等一批新技术的交汇融合,持续加速技术创新。与此同时,伴随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城市建设热潮,各地与大数据和数字经济相关的园区加速落地,大数据产业持续增长。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8%。大数据产业价值不断提升,逐渐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和数字经济的重点产业。数据交易方面,2019-2021年我国数据交易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1年数据交易市场规模达463.0亿元。2022年我国数据交易规模超700亿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超220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数据交易所累计交易规模突破12亿元,交易场景61个,市场参与主体551家,覆盖省市超20个。

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迈进的关键时期,对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产业将步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新阶段。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已经2022年5月1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2年第1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出台《办法》是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有关数据出境规定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在数据条例设计领域,国家层面,《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个人信息保》等共同构筑了数据安全保护的基础性“法律堡垒”。地方层面,目前已有十八个省市公布了相关数据条例。其中贵州、天津、海南、山西、吉林、安徽、山东、福建、黑龙江和辽宁出台了大数据条例,深圳、上海、重庆和浙江出台了数据条例。此外,四川、广西、江西、河南等地公布了相关数据条例的草案。标准建设动态方面,2023年1月,川渝地区数据领域首个地方标准《公共信息资源标识规范》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与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联合发布。《规范》不但是川渝两地首次联合制定发布的数据标准,也是首次联合推广的地方数据标准。

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8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预测及投资分析报告》共十四章。首先介绍了大数据和大数据产业的定义、特点、地位等,接着分析了国内外大数据行业的发展及行业格局,然后分析了大数据产业链的上中下业发展状况,并对大数据软硬件设备、大数据发展模式、重点区域大数据产业发展布局等进行了细致的透析。随后,报告重点分析了大数据行业的投资状况及其未来发展前景,最后报告还分析了大数据产业的政策环境。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来自于国家统计局、产业研究院、产业研究院市场调查中心以及国内外重点刊物等渠道,数据权威、详实、丰富,同时通过专业的分析预测模型,对行业核心发展指标进行科学地预测。您或贵单位若想对大数据行业有个系统深入的了解、或者想投资大数据行业,本报告将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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