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

凡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除30美元签证费用外,在递交申请时还需先交20美元电讯联络费。

1、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绝签证。

(一)美国公民持美国护照前往香港特区政府短期访问、旅游观光,可免办签证在港停留90天。但如属下列情况之一,仍需事先向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或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签证:

(二)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要申请签证,以及如何申请签证,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

(三)持“回美证”者前往香港旅游、探亲、商务考察、参加会议,应申请香港签证。其中,中国籍者应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进入许可。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可根据不同情况,为持“回美证”者审发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出境有效的签证。其中,原为香港居民者,签证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其他人员不超过1个月。持“回美证”前往香港学习、接受培训、工作定居者,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内地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出示联程机票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件(如“绿卡”、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后,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

2、如预计在香港停留超过7天,应事先申请进入许可。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可根据申请人情况签发3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的进入许可。对持有“绿卡”,并在海外居住不少于1年者,可申请两年多次有效进入许可。

2、下列人员,无论停留时间长短,均应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进入许可:

持有效的香港特区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明书(CI)、香港海员身份证(跳船者除外)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者,进入香港无需办理签证或进入许可。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停留30天。

若过境香港往来澳门特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且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已预定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最长停留7天。

(一)持用居民来往通行证(点击查看样本),如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并以旅客身份在港逗留不超过7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居住岛内的居民,如赴港或经港停留超过7天,应持用香港入境处所发的入境许可证,其手续由指定的航空公司或代理机构。

(三)旅居海外的同胞前往香港,如无居民来往通行证,可就近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详见申请旅行证须知),并同时申请3个月有效一次、两次或1年有效多次、每次在港停留不超过14天的香港进入许可。如申请1年有效多次的香港进入许可,须提供在美国长期居留的证明资料(如“绿卡”等)。

如预计在港停留期超过14天,需将有关申请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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