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

南韓“N號房”事件早前轟動國際社會。據香港《星島日報》“東網”等港媒5月13日報道,有港媒爆料香港出現疑似同類事件,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13日)書面回復香港立法會議員稱,警方網路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已跟進調查,並已要求相關的社交媒體刪除群組及內容。

報道稱,邱騰華今日書面回復香港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提問有關有人開設即時通訊群組(稱為港版“N號房”)供會員交換不雅視頻一事。邱騰華表示,就網上近月有社交媒體群組發佈及淫褻物品的事件,警方網路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已跟進調查,並已向相關的社交媒體發出刪除群組及內容的要求。調查仍在進行中,現階段未有任何人士被捕。

邱騰華稱,網際網路是一個充滿大量資訊的公眾平臺,更可被不法分子利用作為犯案的媒介和工具。為有效防止、打擊及偵破這類罪案,警方會進行網上巡邏收集情報,並與內地及海外執法機關交流情報,適時採取聯合行動。

至於容海恩提問稱,現時有何法例針對透過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群組發佈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罪行?邱騰華表示,根據相關條例,任何人如在香港發佈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3年。如相關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群組的伺服器設于香港,亦受規管。另外,任何人發佈兒童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8年。

《星島日報》在報道中提到,香港早前有Telegram群組,用戶可瀏覽由群主發佈的經過處理的不雅視頻,而如果要觀看未打碼的視頻,則需要“升級”另加入小群組,入會者需提供伴侶清晰樣貌的照片,經驗證才可入組,供會員交換不雅視頻,與南韓“N號房”事件有相似之處。消息曝光後,香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4月4日曾去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求立案跟進事件,嚴肅處理及拘捕相關違法人士。

所謂南韓“N號房”事件,是指從2018年開始,多名犯罪者通過服裝模特兼職等為誘餌吸引年輕女性,哄騙她們上傳裸體照或不雅視頻。然後以此為由進行威脅,拍攝性剝削視頻,並在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上的聊天室內共用,供付費會員觀看或下載。為了躲避搜查,犯罪者提前建好多個聊天群,不斷新建、解散聊天群,並分別命名為“1號房”、“2號房”等,因此被統稱為“N號房”。截至3月23日,警方共調查發現74名女性受害者,包括16名未成年人。

“N號房”事件引發南韓公憤。3月23日,南韓總統文在寅就此事件表示,此案是踐踏受害者的犯罪行為,指示警方徹查案件,讓所有加害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文在寅承諾,政府將刪除所有涉案視頻,併為受害者提供法律、醫療等所需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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